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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市、楊凌示范區考試管理中心(自考辦),西安市教育考試中心:
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是具有中國特色的高等教育制度,是國家法定的高等學歷教育,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態化下的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工作意義重大。根據《教育部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做好2020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延期工作的通知》(教職成廳函〔2020〕5號)、《關于高等教育自學考試2020年8月全國統考課程考試安排有關事項的通知》(教試中心函〔2020〕26號)、《陜西省教育考試院 陜西省招生委員會辦公室 關于印發<陜西省應對新冠肺炎疫情穩妥做好2020年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延期工作實施方案>的通知》(陜試自考〔2020〕8號)文件精神,為更好保障廣大考生和工作人員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,穩妥做好考試各項工作,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考試時間
我省自學考試時間為8月1日、2日,考試課程繼續執行《陜西省教育考試院關于印發<2020年陜西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課程安排>的通知》(陜試自考〔2019〕7號)文件。即8月1日對應4月11日、8月2日對應4月12日的考試課程。
二、試題運送時間
領取試題時間:7月30日;
送交試卷時間:8月3日。
三、工作要求
(一)高度重視,加強組織領導
各市(區)要強化責任意識,根據《陜西省教育考試院 陜西省招生委員會辦公室 關于印發<陜西省應對新冠肺炎疫情穩妥做好2020年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延期工作實施方案>的通知》文件,統一思想,提高認識,及時向當地疫情防控領導小組報備相關事宜,在國家教育考試聯席會議工作機制基礎上,與衛生健康、疾控和醫療機構充分溝通,結合當地疫情防控工作要求,落實疫情防控各項措施,切實保障廣大考生和工作人員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,確保考試工作安全平穩實施。
(二)周密安排,做好考試實施。
各市(區)要加強考試組織管理,嚴格落實考點、試卷運送、保管、分發、監考等各環節涉及場所的防疫要求。所有考試工作人員在考前14天要進行每日體溫測量、記錄和健康狀況監測,出現身體異常的要及時診療,考前3天內有發熱癥狀的不得參與考試工作。考點應配足配齊防疫人員和體溫檢測儀、一次性手套、口罩等設備物資,確保每個考點防疫物資準備到位。在考點入口處設體溫監測點,對所有進入考點人員進行體溫測量。設置備用隔離考場,備用隔離考場布置按照標準化考場的要求執行。
(三)措施到位,嚴格考生管理
按照疫情防控要求,各市(區)要嚴格落實屬地管理責任,對報名系統中統計出的外省(市)考生,加強信息核對和行程追蹤。考生考前打印考試通知單時同時下載打印《2020年8月陜西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考生健康狀況聲明》。考試時,考生須持身份證件、準考證、考試通知單和《2020年8月陜西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考生健康狀況聲明》,方可參加考試。考前14天,確因特殊情況有高、中風險區旅居史的本省考生;來自高、中風險區的外省(市)考生;考前3天有發熱等身體異常狀況的考生,還必須持考前7日內有效的核酸檢測結果報告方可參加考試。在考前和考試中監測、檢查發現身體狀況異常的考生,經評估不具備參加考試條件的,不得參加考試。考生隱瞞身體異常情況,提供虛假信息,造成嚴重后果的,依法追究責任。
(四)完善機制,做好應急預案。
各市(區)要完善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,認真梳理各環節隱患,做好自查和排查工作,充分做好可能發生的疫情傳播應對準備工作。發生突發事件,要嚴格執行報告制度,不得瞞報、漏報或緩報。考試當天有發熱、咳嗽等呼吸道癥狀者,由考點當地的衛生健康部門、疾控機構和醫療機構專業人員進行個案研判,具備繼續完成考試條件的考生,須安排在備用隔離考場考試。每場考試結束后,各市(區)須上報發現的疑似病例、發熱考生及處理結果。
其他未盡事項繼續按照《陜西省教育考試院關于做好2020年陜西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》(陜試自考〔2020〕1號)要求執行。
陜西省教育考試院
2020年7月14日
成人高考院校專業指導專屬提升方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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